各博士后流动站: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现已启动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等3个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博士后流动站认真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等专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于2023年3月1日—4月28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 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 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 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 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 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 经费等)。
2023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 30 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等专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7.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于2023年3月1日—4月28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 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3年度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的听、说、读、写能力。
2.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3.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4.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此项资助。
5.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6.全国博管办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7.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可先 参会,后报销)。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于2023年3月1日—9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 在“国(境) 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四)遴选方式
1.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2.申请人获选后应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3.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获选人员须以书面形式向流动站和学校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牛超宇 刘 洁
联系电话:85099173
附件:1.《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3.《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人事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