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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师资博士后工作业绩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2      点击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表彰在站期间工作业绩表现优异的师资博士后人员,加大对高质量科研成果与学术贡献的支持力度,学校继续实施师资博士后工作业绩评优工作。现将2021年度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优先考察博士后工作期间业绩表现,以博士后进站至入校考核前取得的科研成果为主要评审依据,优先遴选如期(2年内)达到考核标准的师资博士后。

2.优先考量标志性科研成果和代表性学术贡献,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社会发展、学科发展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支撑作用,坚持学科分类评价和人才发展质量评价。

二、评选范围

2021年全年学校审议通过后入校且在站时间不超过3年的师资博士后。

三、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我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博士后评优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业绩评优申报表》。

2.单位推荐。各流动站请于5月29日前在博士后评优申报系统中,审核申报表并填写推荐意见并上报。申报表中所有签名处均可使用电子签名。

3.学校评审。学校对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会议评审。

4.表彰奖励。经公示通过后的入选者获得学校一次性生活补贴奖励。

四、评选方式

专家会议评审采用PPT陈述与答辩方式进行。申请人可汇报在站期间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团队贡献支撑,标志性学术成果及社会影响,承担学院发展及学科建设任务等,时长8分钟以内。会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牛超宇 刘洁

联系电话:18844570099

人事处

202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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