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现启动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请各流动站认真组织在站或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背景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自2010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资助经费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在港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3.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4.在职人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查看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
2.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于2月10日—3月9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下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2份,装订要求为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所需材料如下: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系统下载,线下填写生成)。
(2)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4.上传电子申报材料
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5.报送申请材料
(1)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或拟进)流动站。
(2)请各流动站于3月9日前将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校部行政楼302室)。
四、其他
1.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因此项申报工作需经吉林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报送至全国博管会,请各流动站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毛世帅
联系电话:85099173
人事处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