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教人[2011]12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就2018年管理职员三、四级岗位晋级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截至目前仍在岗工作、符合晋级聘任条件的全民事业编制职员。
二、岗位限额
本次晋级聘任的三级职员可聘岗位限额为1个,四级职员可聘岗位限额为2个。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等教育法规和政策。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调研写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岗位工作履职年度和聘期考核合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且服务对象评价满意率较高。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任职年限
三级岗位:原则上担任副校级领导职务8年以上,或任原教育三级职员满10年。
四级岗位:原则上担任学校中层主要领导职务12年以上,或任原教育四级职员满8年。
四、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请申报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管理职员岗位晋级评聘审批表》(附件1或附件2),撰写个人工作业绩述职报告,本人签字确认,并于2019年1月4日(周五)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综合办。
申报管理职员三、四级岗位的人员,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在报送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二)竞聘述职
学校将于2019年1月9日—1月15日召开管理职员三、四级岗位竞聘述职会(述职形式是否使用PPT可自定,竞聘述职会具体日期和PPT发送时间另行通知)。三级岗位候选人述职时间为10分钟/人,四级岗位候选人述职时间为8分钟/人。
联 系 人:曹 雷
联系电话:85099127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管理职员四级岗位晋级评聘审批表.doc
2.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管理职员三级岗位晋级评聘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