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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8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职称评聘程序,提升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拟在中直相关单位(部门)遴选知名专家组建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熟悉国家及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够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明确、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学术造诣深厚,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工作要求
  1.认真推荐选拔。组建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是强化职称评审质量、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建立完善的专家遴选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原则,对推荐入库人选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原则上可按每个二级学科专业不超过3人进行择优推荐。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推荐入库人选后,不得对外公布推荐入库人选名单,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
  3.加强指导监督。学校将根据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动态化管理入库专家,实时更新入库专家信息。入库专家参加评审会议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独立行使投票表决权,自觉接受评委会纪检人员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取消其当次评委会投票表决权并纳入专家库黑名单,不再录用,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三、推荐程序
  专家库成员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1.申请人填写《入库专家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部)填写《入库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月22日至24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xt100@nenu.edu.cn。
  注:附件1中“推荐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出具,各单位无需填写。
  2.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汇总,统一出具职称证明和廉洁自律证明,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

联系人:王晓彤  范春斌
  联系电话:0431-85098029

  附件:1.入库专家资格申请表.docx
     2.入库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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