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兼职授课教师(以下简称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现就各学院(部)2021年春季学期授课情况与2021年秋季学期聘用计划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春季学期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各学院(部)登录人事信息系统,核对2021年春季学期兼职教师授课情况,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打印《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授课情况汇总表》。
二、2021年秋季学期兼职教师聘用计划
1.各学院(部)对兼职教师的聘用须根据学期教学计划进行,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各学院(部)教务委员会对应聘人的教学能力进行考察与审议,党政联席会就师德、政治、宗教等问题表态,确定拟聘人选。
2.各学院(部)登录人事信息系统,填报2021年秋季学期兼职教师聘用计划,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打印《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聘用计划汇总表》,附新聘兼职教师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教育及工作经历、职称证明、科研成果等关键信息)。
三、材料受理
请各学院(部)于6月25日(周五)前完成网上填报。并于6月30日(周三)前将《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授课情况汇总表》《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聘用计划汇总表》及新聘兼职教师个人简历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刘思洋
联系电话:85098029
办公室地点:行政楼304室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pdf
人事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