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通知,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启动,为保证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办理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本年度未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均可申请。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各学历阶段学科方向与所从事学科一致或相近。
3.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教学能力测试。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免:
(1)本科为师范专业毕业,且可以提供相应的成绩单、证明材料;
(2)已获得博士学位(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已获得博士学位(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可免。
5.具有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实践学生成绩单。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免:
(1)本科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可以提供相应的成绩单、证明材料;
(2)已获得博士学位(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近2年内取得《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6.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报名
1.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需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2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2. 申报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各学院(部)统一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10月25日(星期一)前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10月28日-29日。
2.确认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人事处304室。
五、提交材料
(一)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身份申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本人签名。
2.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师范教育类本科教育阶段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践学生成绩单。申请人从档案馆调出成绩单,在档案馆复印后加盖档案馆公章视为原件。
4.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出具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2)合格证明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证书原件。
6.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 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二)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身份申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纸复印在A4纸同一面,本人签名。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出具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2)合格证明原件。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证书原件。
5. 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 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7.教师资格考试费320元(现金)。
(三)以博士身份申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纸复印在A4纸同一面,本人签名。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待核验状态需提供学位网认证报告,可按学位网上认证有关说明(附件3)进行学位认证。
3.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出具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2)合格证明原件。
4.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 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六、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网上申报录入信息时,每项均需填写,不得空项。
3.“任教学科”须与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一致,辅导员系列任教学科统一为“思想政治教育”。
4.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申请人须到吉林省人民医院(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83号)进行体检,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不予认可。此外,为保证认定工作统一有序,申报材料时无需夹带各项体检单,只需提交体检表(附件2)即可,且表中各项检查结果、医生签字(盖章)、主治医师结论、体检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等栏目填写完整,不得空项。若有需要复检项目,待复检合格后再由主治医师填写结论。
5.2021年已申请《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 系 人:刘思洋
联系电话:85098029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人事处304室
附件: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