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旧版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现就我校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各学院(部)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本着“择优推荐、保证效益”原则,认真组织选拔推荐,鼓励教师赴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学习深造,切实提升我校教师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水平。
  二、选派限额
  3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项目:3-12个月
  博士后项目:6-24个月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我校事业编制在岗专任教师。
  2.访问学者项目: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已取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设工作年限限制。
  博士后项目: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3年以内。
  3.已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主持或参与在研的科研、教学项目,且出国研修任务与在研项目紧密结合。
  6.优先考虑重大项目研究、创新团队培育、重点学科建设需要;优先考虑科研团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7.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五、申请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学校科研、教学部门出具的在研项目及成果清单;
  3.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或训部出具的在读证明;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须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推选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明确说明与申请人在研项目方向一致;
  (5)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语种和水平要求;
  (6)无条件邀请信;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及联系方式。
  5.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5年内科研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在首页签字。
  6.《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
  7.《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请校内外同学科3名教授填写。
  注:非英语材料须附中文翻译,并加盖所在学院(部)公章。
  六、时间安排
  1.各学院(部)务必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及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同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于9月20日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人数超过1人的,须排序推荐,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申请。
  2.根据留学基金委选派工作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会议评审,请各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即日起至9月25日,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3年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其他事宜请参照《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4.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计划于11月底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 系 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电子信箱:wangxt100@nenu.edu.cn
  办公地点:人事处师资科(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304室)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人事处
2023年9月15日


您是当前第 位访客

电话:0431-85099202 E-mail:rsc@nen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CopyRight © 2022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主办 All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