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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吉林省区域品牌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服务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关于打造吉林区域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吉林区域品牌培育体系,打造市场与社会公认的“吉致吉品”高端区域品牌。省市场监管厅拟在全省遴选推荐“吉致吉品”品牌行业专家,组建“吉致吉品”品牌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吉林区域品牌专家(以下简称“专家”)重点从省内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机构、社会组织中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专业人员中进行征集遴选。专家应按各自申报行业,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省相关政策规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忠诚地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从事专家工作,能够随时保证应邀参与品牌建设活动,并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自愿接受监督管理;

(三)从事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相关工作10年以上,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管理者或专家学者;

(四)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从事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工作经历10年以上(有博士以上学历可放宽到8年)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从事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工作经历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家职责

各行业专家,按照吉林区域品牌建设工作要求配合完成“吉致吉品”品牌调研、专家咨询、标准审查、质量诊断、品牌宣传、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专家申报材料

(一)《吉林区域品牌专家推荐表》(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行业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等。

五、专家聘任程序

(一)在职专家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统一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推荐材料;

(二)非在职专家按要求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三)各地市场监管局依照推荐申报材料组织进行遴选推荐,市(州)局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局推荐情况,统一向省市场监管厅提交书面推荐材料;

(四)省市场监管厅依照推荐材料组织进行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结构,确定入库专家;

(五)入库专家由省市场监管厅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六、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4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和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xt100@nenu.edu.cn


附件: 吉林省区域品牌专家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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