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1. 出站申请:博士后协议期限为24个月,进站后第23个月前应当完成出站前准备工作。博士后完成工作协议内工作任务,提出出站申请,准备以下出站材料:
① 按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规定格式,撰写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② 持成果原件到我校科研成果管理部门(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登记出站成果,并打印科研成果清单,加盖该部门公章。
③ 曾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其中尾页“设站单位审查意见”,由人事处博管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师资(技术)博士后出站入校需向所在学院(部)申请,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师资(技术)博士后入校考核表》、科研成果清单(科研部门打印),如申请直聘副教授所在学院(部)需向学校提交报告。
2. 延期申请:在站满24个月但未达到工作协议中约定的出站标准,需延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第24个月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师资(技术)博士后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师资(技术)博士后入校考核表》,明确出站时间并由学校审批。师资(技术)博士后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3. 退站申请: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办理退站手续的研究人员,需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同时需所在学院(部)出具同意退站离校说明。
二、出站答辩
博士后须达到工作协议要求后举行出站答辩。
1. 拟出站博士后向流动站所在学院(部)提交出站材料。学院(部)博士后工作秘书根据我校博士后出站基本标准及协议书要求,审核成果是否达到出站标准,若未达标准不予为其办理出站。
2. 审核通过后,合作教授商定出站报告会的时间及专家评审组成员名单,专家组由5~7位同行专家组成,含一名校外专家及合作教授。
3. 举行出站答辩会。会议由专家评审组组长主持,博士后汇报在站期间科研工作情况及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评审专家提问并进行评议,最后将考核评价意见填入《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评审表》。
4. 出站答辩会后,流动站将出站材料送至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师资(技术)博士后出站入校需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师资(技术)博士后入校考核表》、科研成果清单(科研部门打印),如直聘副教授所在学院(部)需向学校提交报告。其他材料:
(1)博士后出站申请表 :一式两份(胶装)
①博士后出站表封面(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②博士后出站评审表 (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
③科研成果清单(科研部门打印)
④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国家博士后网站下载)
⑤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⑥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师资技术博士后学校审议通过后由人事处开具)
(2)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一式两份(如之前未提交)
(3)其他:一式两份
①研究工作报告
②博士后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无基金可不提交)
三、学校审议
学校根据出站相关材料,审核博士后科研成果,师资(技术)、科研博士后须经过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无异议后可办理出站手续。
四、出站手续
1. 博士后本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出站申请。
2. 博管办报省人社厅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批。
3. 接到省博管办批复后,博士后办理入校或离校手续。
【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