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单位变动(受聘系列不变)
1、教职工个人需提出申请,下载填写《校内岗位变动登记表》(一式四份);
2、原单位与拟聘单位负责人需在《校内岗位变动登记表》上签字,同时加盖原单位和拟聘单位公章;
3、教职工将四份《校内岗位变动登记表》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受理审核,学校审批。
4、审批通过后,将《校内岗位变动登记表》返还教职工本人、教职工原单位和拟聘单位各一份,人事处留存一份。
5、人事处根据教职工的单位变更情况进行人事信息更新维护。
【工作流程】
【有关说明】
校内单位变动受理地点:教师与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到师资科办理;职员到社保科办理;工勤技能人员到综合办公室办理。
校内单位变动(受聘系列变动)
【工作流程】
【有关说明】
校内单位变动受理地点:教师与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到师资科办理;职员到社保科办理;工勤人员到综合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