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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对象体检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6-05-20      点击数:

保健对象体检工作流程

一、办理范围:

按时、足额缴纳保健对象补贴的省直保健对象

二、办理标准:

二级保健对象筛查标准是1000元,筛查待遇是每年一次,不累计。

三、筛查地点:

吉大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吉大口腔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保健对象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四、筛查方式:

慢性病筛查采取“单项选择”与“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由的选择筛查医院与筛查方式,具体见《吉林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慢性病工作采用的是网上申报,医院预约,单位组织模式运行。

五、筛查时间:

根据校内通知及工作日程确定筛查时间,一般为当年10月至次年2月。

六、工作流程:

1)学校医保科的工作人员将《吉林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下载并发给保健对象所在单位,方便保健对象选择筛查定点医院以及筛查项目,并且将保健对象确定的体检医院通过学校上报省医保局。

2)保健对象确认信息后,各单位通知保健对象在确定时间内前往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慢性病的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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