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落实PI制度事宜》(东师督办字[2016]42号)文件要求,2017年3月3日,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召开了与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等部门的联合会议,研读了《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行重点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制(PI制)的暂行规定》文件内容,讨论了现有学校政策对PI制度的落实和推进的制约问题,同时也初步确定了下一步工作日程和计划。会后各部门从团队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相关工作的政策进行梳理,整合政策资源,以保证PI制度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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