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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校医院检验科检验师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8-03-21      点击数: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医院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按照校医院招聘方案及相关安排,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管理
  1.聘用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事业编制外用工,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2.拟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面议。
  二、岗位职责
  1.检验人员在科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
  2.认真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具备基本的检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参加院里统一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45岁之间,具备初级以上检验资格。
  4.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四、招聘程序
  1.请应聘者制作应聘材料(请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奖项、证书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2.医院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现场查验应聘材料原件,验证通过者需参加后续资格考核(面试)。
  3.通过考核人员需到医院参加体检,合格人员通过审批后于校医院网站公示一周。
  4.公示期结束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劳务派遣岗位员工。
  5.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洋(校医院)
  电子邮箱:liuy320@nen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099646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办公室

东北师范大学医院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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