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招聘方案及相关安排,现公开招聘办公室行政助理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管理
1.聘用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用工,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2.拟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人才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面议。
二、岗位职责
辅助承担学院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
三、应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4.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6.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请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及应聘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等)。
(二)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并查验应聘材料原件。
(三)考核合格人员经心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人事处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四)公示期结束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为心理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员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志德 (心理学院)
电子邮箱:shaozd986@nen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099535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01室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心理学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