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现公开招聘MPA教育中心研究生教务助理1人、政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助理1人、政法学院学院办公室助理1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管理
1.聘用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事业编制且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2.学院审议通过的拟聘人员,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吉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面议。
二、岗位职责
(一)MPA教育中心研究生教务助理
1.协助MP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完成日常教务管理。
2.教学质量监控。
3.教学档案的收集、立卷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政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助理
1.协助政法学院研究生秘书完成常教务管理。
2.教学质量监控。
3.教学档案的收集、立卷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政法学院办公室助理
辅助承担政法学院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
三、应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文秘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责任感强,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具有团队意识及服务意识。
4.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1.请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及应聘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包括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
2.应聘者须在面试之前到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3.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材料原件及体检报告单。
4.考核合格人员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人员于政法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正式录用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劳务派遣性质的相关工作人员。
5.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志凯
电子邮箱:zfxy@nenu.edu.cn
联系电话:0431-84536465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办公室(219室)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政法学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