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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教务处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9-04-28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与待遇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人才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教务处相关科室及经济管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业务辅助及资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4.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优先。

7.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劳务派遣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500字自荐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奖项、证书等)制作为一份PDF文件,于2019年5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jwc@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教务处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认证。现场认证通过者,参加招聘考核(面试)。

3.通过招聘考核的拟聘人员须至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教务处将不再重新组织招聘工作,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4.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网站公示7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波 王希

电子邮箱:jwc@nen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099268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18室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2.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劳务派遣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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