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仿吾计划”实施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17〕59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议、学校审定等程序,共产生第二、三批“仿吾计划”岗位拟聘人选5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8日-1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署名意见反馈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注: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联系人:杨亮玉
联系电话:85099718
E-mail: yangly108@nenu.edu.cn
人事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