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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

关于开展“东师学者”讲座教授聘期考核及2018年度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东师学者”讲座教授聘任办法》(附件1),现就“东师学者”讲座教授聘期考核与2018年度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期考核工作

1.各学院(部)对历年获批的“东师学者”讲座教授聘任及到岗情况进行核查,2016年及以前获批且至今仍未到岗的讲座教授,学校不再聘任。

2.已到岗的讲座教授,聘期截止时间在2017年4月-2018年7月的,学院(部)应根据聘任协议,填报《“东师学者”讲座教授聘期考核意见表》(附件2),认真考核其到岗时间、工作内容与实际效果,以书面形式报至人事处。考核合格且有续聘意愿的,学院(部)在《考核意见表》中提出续聘申请,学校审批同意后重新签订聘任协议。

二、2018年度推荐工作

1.各学院(部)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东师学者”讲座教授聘任办法》的条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和队伍建设需要,积极联系所在学校与学科专业排名世界前列的候选人,充分发掘海外优秀专家资源,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限额推荐2人,学校“双一流”学科可增加1人,排序上报,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3.各学院(部)应与候选人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共同填报《“东师学者”讲座教授申请表》(附件3),细化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如申请表未能全面展示候选人情况,可另附详细简历。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将《考核意见表》《申请表》纸质版,于4月20日前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302室),电子版发送至chenxj399@nenu.edu.cn。

2.申请续聘专家不占用2018年推荐名额,无需填写《申请表》。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东师学者”讲座教授聘任办法.doc

  附件2:“东师学者”讲座教授聘期考核意见表.doc

  附件3:“东师学者”讲座教授申请表.doc

 

联系人:陈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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