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方案》要求,现就我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吉林省优秀教师”: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领导不参加评选。
3.“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1.全省名额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吉林省优秀教师”250名、“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50名。
2.学校限额
按照要求,我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含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个人类不超过2人。
二、评选条件
(一)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吉林省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吉林省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单位推荐意见1份(推荐超过1人,须排序);
2.单位党委审核意见1份(对推荐对象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等情况说明);
3.主要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不超过1500字)5份;
4.《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
5.《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5份;
6.申报材料册(不超过20页)5份。
(二)时间要求
请有推荐对象的单位于8月22日(周四)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人事处人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b@nenu.edu.cn。
联系人:陈雪娇、张剑
电话:85099718
人事处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