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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

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作用,根据长春市《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1月1日之后引进到我校并在我校全职工作的,且符合《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校科研院所)》(附件1)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同一申报人仅能以一项荣誉申报,已获得过该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
  二、资助标准
  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引进单位300万元引才资金资助;对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引进单位100万元引才资金资助。已获得省相关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校科研院所)》在所在学院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整理报名信息填写《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6月11日前将汇总表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cb@nenu.edu.cn。
  (二)学校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条件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后,另行组织填写相关申报表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联 系 人:曹雷
  联系电话:85099718

  附件:1.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校科研院所).doc
     2.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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