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度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报指南》要求,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分优秀类项目和启动类项目2个类别予以资助。
二、资助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应为该项目主持人,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习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新近回国人员;
2.在国内已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新近回国人员。
注:新近回国指2018年9月1日后回国人员。
(二)项目条件
1.优秀类项目
(1)拥有经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将在我省企业(或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的。
(2)研究项目属于我省重点支柱产业、优先发展领域和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扶持的。
(3)研究项目属于国内外领先水平,需要加快开发的。
(4)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2.启动类项目
(1)主持的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开发前景或潜力的科研项目。
(2)拥有的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将在我省进行转化或应用的。
(3)在我省兴(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以我省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开展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的。
(4)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
三、资助情况
(一)资金支持
优秀类项目资助10万元;启动类项目资助5万元。
(二)政策支持
受资助者将优先享受国家级留学人才项目选拔推荐、省级国情研修、专家休假疗养和健康体检等服务。优秀项目受资助者将享受“吉健卡”服务。
四、资助限额
我校资助限额为2个。各单位每类别可向学校至多推荐1个项目。
五、材料要求
1.《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材料》1份;
2.材料册1份(待校内评审后提供即可);
材料册需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参加工作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不得超过30页,并附扫描件。
3.单位推荐意见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单位党委对申报人员政治立场、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审核意见1份,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请各单位于9月15日(星期三)前将以上材料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yz599@ne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陈禹孜
联系电话:85099718
附件: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材料.doc
人事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