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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关于2023年春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点击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现已启动第73批面上资助、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的申报工作,请各设站单位认真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2023年起,自然科学资助标准调整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调整为5万元。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资助标准为18万元。
  2.特别资助(站中)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18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本次资助学校限额推荐。
  (三)优秀学术专著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8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面上资助:
  ①在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面上资助的;
  ②进站时间超过18个月的;
  ③项目内容涉密的;
  ④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结束派出工作前。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3)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 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6)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不得申请。
  (7)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8)申报项目须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附件)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2.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时间须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特别资助:
  ①在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特别资助的。
  ②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
  ③项目内容涉密的。
  ④入选特别资助(站前)以及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结束派出工作前的。
  (三)优秀学术专著资助
  (1)申请人须为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须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须为自然科学,且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4)专著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申请人须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申报材料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1份。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复印件。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特别资助(站中)
  (1)推荐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员排序、推荐理由、推荐程序等情况。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1份。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需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优秀学术专著资助
  1.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查重报告各1份。专著撰写规范请参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附件)。
  2.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由申请人委托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
  四、申报要求
  (一)面上资助
  自3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上传至学校审核,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自3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按顺序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特别资助(站中)
  自3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按顺序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三)优秀学术专著资助
  自1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出版资助申请表》和《报名信息表》。《出版资助申请表》须存为Word文件,《报名信息表》须存为Excel文件。
  申请人须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PDF格式刻录光盘1张,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四)注意事项
  1.因特别资助(站中)限额推荐,申请人超过1人时,各学院(部)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排序,并撰写推荐报告。
  2.申请人不得在各类资助申请书中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五、申报时间
  (一)面上资助、特别资助
  请各单位于3月30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纸质版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材料及推荐报告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iucy372@nenu.edu.cn。
  (二)优秀学术专著资助
  请各单位于5月30日(星期二)下班前将优秀学术专著资助材料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同时发送《报名信息表》(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电子版至邮箱niucy372@nenu.edu.cn。

  联 系 人:牛超宇 刘 洁
  联系电话:85099173 18844570099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

人事处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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