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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关于开展2020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8      点击数:

各设站单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现已启动2020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设站单位认真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0年计划资助60人。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一式2份。

1.《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于2020年1月底—3月15日(具体申报从项目岗位发布后启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申报时间

请各设站单位于3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校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0年计划资助30人。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一式2份。

1.《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于2020年1月底—3月15日(具体申报从项目岗位发布后启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申报时间

请各设站单位于3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校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0年计划资助45人。

(二)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3 年以内)。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申报。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一式2份(另附申报材料扫描件刻录光盘1份)。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业务工作办理—表格下载)。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复印件(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5.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要求清晰无误,与原件一致。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于2020年3月1日—4月22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登录中国博士后网,根据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校审核。

(五)申报时间

请各设站单位于4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校部校区行政楼302-4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可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但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2.拟进站的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3.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在进站单位办理完因公派出手续,并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获得学位证书,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联 系 人:牛 超 宇

联系电话:85099173

附件: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人事处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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