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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吉林省选拔参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点击数:

各设站单位、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吉林省选拔参赛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采科技精华、创新引领未来

二、赛事安排

大赛总决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4个组别。

(一)比赛时间。6-8月组织开展大赛报名,9月中下旬拟组织省内预选赛,确定参加大赛总决赛的项目,11月中下旬大赛总决赛。

(二)比赛地点。大赛总决赛在广东省佛山市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三)比赛项目。按大赛总决赛要求,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不划分专业领域。

(四)参赛方式。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报名材料,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五)参赛人员条件。参加创新赛、创业赛核心成员至少有1人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海外(境外)赛核心成员至少有1人在报名截止前仍在海外(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工作,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拟在国内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工作程序

各设站单位组织博士后科研人员参赛报名。学校审核并协助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筛选组队并代表吉林省参赛。

四、激励政策

(一)大赛总决赛激励政策

1.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大赛总决赛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2.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3.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给予金奖、银奖、铜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二)吉林省激励政策

1.2021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工作,优先向报名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倾斜。

2.入选参加大赛总决赛的省内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申报相应人才称号。

3.报名参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吉林省内创办企业,享受所在区域的创业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贷款贴息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各设站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积极参赛。

(二)参赛人员须认真研阅国家人社部、全国博管办关于大赛的相关通知,注意申报表格、材料填报、报送时间等事项具体要求,所填写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

(三)参赛人员须在8月31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提交报名材料。

联 系 人:牛超宇

联系电话:85099173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吉林省选拔参赛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2.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

      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的通知.docx


                                                                                                                    人事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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