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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系列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延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中省直事业单位高级专家退休延聘审核流程(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各单位2023年春季学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延聘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事业编制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231-8月年满60周岁拟延聘以及年龄超过60周岁已经延聘申请继续延聘的博士生导师。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师风修养,身体健康。

3.上一聘期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工作量饱满,较好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所在单位确有工作需要,本人自愿并可继续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二、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附件1);

2)研究生院出具的正在承担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证明;

3)正在承担的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2. 单位推荐

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对申请人培养博士生、科研项目等情况进行考察与审议,教师本人及指导学生未有学术不端或问题论文情况发生,确定拟推荐人选。提交《关于XXX老师延聘/续聘的情况说明》(附件2);

3. 人事处审核延聘申报材料,报学校审议通过后进行人选公示。

4.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统一报吉林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三、材料受理

请各单位于1130日(周三)前将《东北师范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聘汇总表》(附件3)及申请延聘人员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社保科,电子版材料发至zhangdh429@nenu.edu.cn。如逾期未提交材料视学院及教师本人自动放弃。

 

人:张鼎珩

联系电话:85099676

办公室地点:自由校区综合行政楼302-2

 

附件:  1.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表xlsx》(一式三份)

2.关于XXX老师延聘续聘的情况说明.docx

3.《 东北师范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聘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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