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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系列

关于申报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点击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留金选﹝2018﹞10067号),2019年将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现将有关教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重点选派学科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三、申报条件

1.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2.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由所在学院重点推荐亦可申请,录取后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网上申报

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开放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 4月5日,申请人请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合格证明(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无需提供)。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英语以外语言需附中文翻译)。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报名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针对每位申请人情况填写,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申报材料。艺术类项目需提供影像资料,具体要求参见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务必于2019年4月4日(星期四)前,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影像资料发送到邮箱wangxt100@nenu.edu.cn。申报人数超过1人的,请排序后推荐。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联 系 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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