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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系列

关于申报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含大学公共俄语教师赴俄留学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遴选通知》(留金发﹝2019﹞65号)和《大学公共俄语教师赴俄留学支持计划遴选通知》(留金发﹝2019﹞69号),我校将选派教师赴俄罗斯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访问学者3-10个月(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大学公共俄语教师赴俄留学支持计划:访问学者10个月。

二、拟留学单位

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不限。

大学公共俄语教师赴俄留学支持计划:普希金俄语学院。

三、申报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5.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大学公共俄语教师赴俄留学支持计划申请人须专职从事大学公共俄语教学工作,并且回国后继续从事俄语教学。

四、网上申报

1.申请人应在2019年3月15日-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其中,“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申请人应在2019年3月15日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具体要求参见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专栏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部)党政负责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3.学校科研、教学部门出具的在研项目及成果清单。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在留学基金委信息管理平台报名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后由所在学院(部)针对每位申请人情况填写,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于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前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数超过1人的,请排序后推荐。

 

联系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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