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编外用工计划申报审批(原则上每年度一次)的名额结果聘用编外人员。其中各单位兼职返聘人员的合同为劳务合同,由学校和聘任人员签署,目前由学校与聘任人员签署,原则上一年一签署。
根据当前学校要求,二级单位不能再与聘任人员直接签署合同,需由学校与聘任人员签署。建议各学院\部处的人事秘书老师汇总兼职返聘人员的合同,统一交送学校盖章。
《兼职返聘劳务合同》一式三份,签署后由兼职返聘人员、二级单位及人事处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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